我这个人缺点很多,但有一个长处我很自豪,那就是我对名呀利的看得很淡,比如说,我在单位工作了30多年,就当过一次年终先进(在专业方面评上的先进不算在内),还是排排坐吃果果轮到的。这不是我表现不好,而是同事们都知道我不会计较那一二百块钱奖金。通常评先进时总有人会提我的名,但我每次都会说:“让比我更辛苦、表现更好的人当吧。”又如,20多年前我就喜欢写些影评、散文之类的小文章,也经常发表在省内外的报刊上,结交了不少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作家,他们时不时地劝我加入作家协会,但都被我“谦虚”地推掉了;我好几个文友先后加入了作协后,也劝我加入,我仍然予以婉拒,并表示:“我写作只是抒发一下自己的情感,如果虚名加身恐怕反倒情不真意不切了。”
也许有人会问:你怎么如此执着呢?答曰:是一件小事使然。
记得还是我上小学6年级时(我本该1969年上小学6年级的,但由于停了一段时间课,就顺延到1970年上了),学校组织了一次毕业生书画展,叫我们踊跃投稿。当时我是学校宣传队的“文胆”,负责节目的文字工作;同时还担任3年级2个班级的辅导员,经常给学弟学妹上哲学课(其实就是把我对《毛主席语录》里的哲学思想一些浮浅理解将给他们听而已)。可以说,我那时在学校是很风光的,这次书画征文我岂能不参加?!于是,我在家没事就练毛笔字,希望在短时间内能够“功成名就”。但任何事情临时抱佛脚都是无济于事的,我自然也不例外,再怎么练,我那毛笔字写的仍是歪歪扭扭,根本拿不出手。
一天,我吃过晚饭没事,就到学校里面转转(我家离学校仅百把米)。也许是上苍怜悯我,居然有一幅书法作品飘落到我身旁,我拾起来一看,是魏碑体,水平不比我们美术老师差多少。我立马来了精神,赶紧拿回家藏了起来。可过不了一会,我就犯起愁来:自己也不会写魏碑呀,这个东西拿出去人家能相信吗?不行,我得练练这个体。于是我又开始猛攻魏碑,但我根本临摹得不像,纸是写一张扔一张,不一会地上到处都是我扔的废纸,结果写出来的字也不知叫什么体,乱七八糟的。无奈,我只好放弃练字了。
不过,我仍然没有死心,一种侥幸心理一直盘踞在我心里——希望把捡来的书法作品交上去而不被别人发现。于是我暗自下了决心,从铺盖下面拿出那个作品准备交到学校去。进了学校大门,右手就是宣传橱窗,想到“自己”的作品很快就要在这里面展出,自己又要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夸奖,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但此时我不知怎么搞的,突然放慢了脚步,一个念头轻轻地、羞涩地冒了出来:这样丢人不?啊,我这时仿佛被一记大棒猛击了一下,突然从一心想出名的怪圈中走了出来:这个作品也不是我写的,但别人看不出是谁写的?这个东西的主人能不知道吗?哎呀,我怎么如此无耻啊!不行,我不能干这种类似于“偷”和“抢”的事!于是我掏出那个书法作品将其揉成一团,扔到学校操场上的草丛里了。
从此,我认定了一个理:不是你的东西千万不要去念想,今后自己千万别再被虚荣心所累,再也不要干这种自欺欺人的事情了!
我的立身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