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年岁月的回忆

我常常看到时光从记忆的穹隆里跑出来,混成一片,像南飞的鸟群,倏地投向浩瀚的无边无际的空芜的世界尽头。
    时光吻过我荒凉的唇,遗忘在我的身体里凿开了一道细长的裂口,凝结,化脓,溃烂。我不敢轻易睁开眼睛,因这辽阔无垠的白昼让我无颜以对。
    我下意识地轻舔嘴角,绵湿而温润,似这光,荡漾着恒久的气息。
    一
    大四那年于我而言是一段艰苦卓绝的镶嵌在钢索里的岁月。煎熬的。惨淡的。悲恸的。苍白的。绝望的。张惶的。无措的。
    时光荏苒,泪落无痕。
    生命是一条摆渡的河,断流并不是轻省的事情,起码不是随心所欲,因它客观而明朗,没有选择和操纵的余地。午后斑驳肆虐的阳光将天地染成一片和煦的暖色,我的耳畔拂过一阵寂静的风,发丝随之卷入纠结不清的空气里,织满眷念。
    也许,真正让记忆复苏的,不是事件本身,而是这缓缓延伸并且不知归处的时间。日渐走向腐朽和衰亡。残酷而悠久。
    在光的前端,或思之极处。时间被忽略的存在中,生死如一。
    我深刻铭记着史铁生与死神的对话。坦荡如砥。
    二
    若不是那场身陷囫囵的灾难,若不曾真的遭遇无路可走的沉寂,若不是失去了一直普照于身的希望的火光,也许当初我亦不会鼓足勇气去选择一场孤独孑然的出走,我可能依旧萎缩在原先那个舒适安逸的被窝里静静倾听风声过耳的细微声音。
    午夜梦回的凌晨,我因沉沦于手足无措的惊慌在黑暗中剧烈颤抖,有种悲不能抑的魂断神伤。当你拥有一件东西的时候你并不会觉得怎样,但当你不能拥有的时候却无能自抑地感到悔恨和痛苦。没有哪一个人不是这样。
    当我在系里布告栏上看到专业八级成绩单上赫然打印的“不合格”的字样时,顿时感到整个世界轰隆隆的坍塌声音,这个漫长阴冷的季节开始在我的生命里塌方卸顶,身体里暖热的血液凝固成僵硬的血块。我想到爸妈辛苦挣来的5000×4的学费换来的是这样一种结果,我想我并不仅仅是在糟蹋金钱,更是在糟蹋光阴。我真的希望我可以撞南墙死掉,六年前看《草样年华》的时候笑得喷饭,当时我怎么都不会想到邱飞的事迹会在我身上上演。我脑中忽闪而过的念头竟然不是自己茫然未卜的前途,而是,我要如何面对你们,父亲,母亲,我太对不起你们。
    大一那年,父亲说,考复旦的研究生吧,跨专业考那里的新闻学,如此方能发挥你的特长。
    那个时候我正没日没夜昏天黑地地看海明威纳博科夫和村上春树的小说及一大堆法国电影。一个学期下来,我逃课逃到老师坚决不承认我是他学生的地步,偶遇外系同学,我舌头直打哆嗦地谎称自己乃中文系的,誓死捍卫外国语学院的尊严。
    因为淘碟的关系,我和好友六六常去海港路的一家唱片店,店主是个年轻男性,不帅,但是高,眉清目秀的,脸上棱角格外分明,喜欢穿黑色的风衣和灰格子衬衫,笑的时候露出光洁整齐的牙齿,我和六六一致认为他挺man的。

    那一年我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唱片店里度过的,他源源不断地给我们推荐影片,基本以文艺片为主,不算深奥但也不低俗。像《英国病人》、《廊桥遗梦》、《情人》、《洛丽塔》、《梦旅人》、《花样年华》之类的影片都是在他的蛊惑下看的,六六每次回到宿舍都意味深长地说,他的品味可真独特。他似乎也很喜欢我们,常常聊起他的大学生活,他总是说他在我们身上能找回自己曾经朝气凛冽的样子。他大学里学的是电影理论,工作半年后因为受不了那种压榨式的竞争和勾心斗角毅然选择辞职,离开了那座令万人艳羡的城市。他还是喜欢现在这种安逸自由的生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没有任何束缚。他有一个女朋友,很漂亮很文弱很善良,他偶尔对我们说起她,但也只是轻描淡写地一语带过,像是暗含着某种隐晦的情感似的。直到他离开,我们仍不言情,日子倒也过得舒服愉快,快得像瀑布,直泻而下。
    那个时候的我对考试简直是深恶痛绝,考研根本就是一场噩梦,那是疯子的癫痫症状。我的青春如此美好,我一意孤行地享受着自己的颓堕。
    坦白说,我早已习惯独来独往的岁月。高复那年,当所有熟悉的人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选择离开,选择营造自己光芒万丈的前途,而我则是那样孤独地目睹着窗外的樟树头顶的蓝天度过了难过非常的一年。胸前厚厚的书堆埋没了我青春的笑靥,试卷上不耻的分数不断讥笑着我不活洛的脑袋和异常活跃的遐思。第一次见到六六的时候我就对她说,那场盛大的考试是我最大的伤疤。如果人不是一生下来就被交付学习自己不喜的东西和完成所有人的期许的任务,我应该不至于被剥夺快乐的青春。
    总是不时地隐隐觉得,我的人生是一出波澜壮阔的悲剧。优秀是永远与我挂不上边的遥远词汇。
    自小到大,一直处于卑微的角色。成绩不好,长相一般,头发总是乱篷篷的,衣服永远都是过时的款式,性格内向,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会脸红会紧张甚至会半天说不出话来。这样的女孩子习惯了保持一贯的沉默藏匿在不为人注意的小角落里等待被遗忘。也不是没有想过要改变,却还是无疾而终了。只好自暴自弃地自欺,还是顺其自然为好。
    四年前的那个暑假,为绝望紧紧围困,最后顺从地选择了一个毫无兴趣的专业,之后躲在英美文学课上阅读叔本华王小波周国平的文字,然后考着羞愧的分数被老师说成是不务正业。他们大概不会知道,我的四周到处都绵延着忧伤无望的空气,因我内心对“正业”的排斥和不喜。就连毕业论文所写的都是《围城》,曾经那么勤勉地探索过钱钟书的文字,以至于选择以如此方式来表征。外文系热衷于中文的人寥寥可数,而我则像一个另类一般被无情地唾弃着。
    当你不喜欢一件东西的时候,便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专情和振奋的理由,一如面对一个厌弃的人时,你可以兴致勃发地谈爱吗?
    无聊的时候我和六六喜欢跑到操场上去数地上的落叶,稠密地云集在一起,让我想起生命。不知从何时起,我长成了一个喜欢伤春悲秋的女子。
    大一结束的那个暑假他去了北欧读研究生,剩下的碟片都留给了我和六六,用一个方方正正的大纸盒包起来,抱在手里沉甸甸的。他的店铺转让给了一个中年妇女,变成了一家小吃店,大概出于对他的怀念,我们后来常常去那里吃馄饨。味道不如南方的正宗,但我俩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连汤水都不剩。
    那以后的日子变得迅疾了起来,像是上了发条的闹钟。
    大三那年,父亲说要送我出国念书,还是主修新闻。我当时脑子嗡地响了一声,想到那个皮肤白晰的男子,最后还是冷静地拒绝,因为我的英语实在烂到我连考雅思和托福的信心都没有的程度。
    我一如既往地读小说看电影码文字,我像挥霍我亲爱的父亲母亲的金钱那样奢侈地挥霍手中的光阴。我和他依然保持着稀疏的联系,他说他失恋成了孤家寡人了,他提醒我要好好念书学好英语出国去,我反问他去找你啊,他不言语,过一会儿平静理智地说,蓝,你总是这么任性,现实远远比你想象得要沉重得多。半晌又接口道,我现在学的不是电影,与我的理想相去甚远但是灸手可热的marketing.
    我想现实的不如意已将他变得有恃无恐起来,他总是说他的日子过得很潦倒,他有一次甚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如果时光倒流,我要你做我女朋友。
    我不置可否地笑,感觉记忆深处他的音容笑貌开始变得模糊,我倏然发现自己竟然一直都是喜欢他的,却又赶不上他的脚步。我的爱从一开始就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再多的期冀都不过是一场空幻而又迷离的梦。
    三
    我对六六说,我现在真的很怕白天,生恐从深夜里醒来,命运将我钉死在一个偏狭的圆圈内,无处脱身。人生所做出的任何一个错误的选择都注定要用更巨大的痛苦来换,如果当初没有选择这个令我百般生厌的专业,我会不会以一种全然不同的,美好的,迎着太阳开放的盛烈姿态生活。如果时光倒流,换一种选择,换一种心境,换一个方向,这所有令我痉挛的痛苦会不会全部被倾倒。
    当初的我,或者亦只是想以此来证明我的耐力会是多么强劲和勃韧。
    父亲。母亲。我多么想要成为你们的骄傲。所以我当初那么听话地选择English.
    我像是在给你们写一封忏悔书,蹲在黑暗角落哭泣的时候我唯一想到的是,对我寄予厚望的你们是多么可怜,我仿佛看到一条血河划过天空,以最磅礴的气势。
    我想我早已经忘记了那朵日渐萎谢的花朵在生命之初嚣张放肆地展露笑颜的姿态,我亦无资格悲悯自己埋下的过失,或者怨怒命运的手掌未能眷顾我的苦难并拯救我于水火之中,因这不过是我亲手酿造的不可恕免的失败。某一个瞬间,我脱口而出,我的人生已经接近于一条枯竭的溪流,因这四年的漫漫时光里荒废的斑澜岁月。
    四
    那是一段洗濯铅华的陌生旅途,是我第一次只身出行,第一次一个人跳上绿壳火车去另一座城市看风景。
    窗外是广袤无边的麦田,光秃秃的一片,空气里漫溢着干燥的气流,寒冷而萧索。车厢内不断反复地播放着恶俗的流行歌曲,声音矫情暧昧,单调无比。斜对桌的男孩一边扬着浮浅的语调和同座的女孩高淡阔论一边拿余光在瞟我,一看就是那种很喧嚣的男子。我不禁哑然失笑,将视线重又移向窗外。
    歪着脑袋坐在座位上啃面包听CD的时候偶然间瞥见邻座男孩手里的书,硬皮的精装本的右下角印着纤细、简洁、素雅、端正的字体:生是过客,跋涉虚无之境。这大概是安妮宝贝所认为的最能涵盖《莲花》中核心思想和意义的词句。
    我注意到他微翘的睫毛下半闭的眼睛,乌黑的瞳仁透出几分难以言说的安宁和详和来,一看就是那种内敛而不多话的男生。我忍不住侧目而视,瘦削的脸庞,明净纯澈的眸子,还有那用力按住书角环抱胸前的蜡黄的久经风霜的书写年华的枯槁与荒芜的双手,都无不散生出深埋于内心底流炽烈生长的静默、桀骜与寂然,有种风清月朗的淡定安和。
    很多时候,一场不经意的邂逅会在无形中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只是很少有人会意识到这一点。
    我的呼吸变得越来越急促,近似于铿然顿挫简洁有力的节奏感,宛如一曲款款吟唱的圣歌。他的身上有一股奇怪却好闻的味道,额前有几个大小不一的凹下去的坑。依稀记得幼年时期长辈们常说,这样的人命硬,且多历经艰险与磨难。
    我身旁的这个男孩让我感到时光在身体里无止无息地流窜,像一支奔流不息的湍滩。
    很快,他睁开眼睛斜眼望向我,“你有话要对我说吗?”神情坚毅,目光炯然。
    我一下子变得窘迫和慌张,像被识破谎言的孩童,局促不安。猛地意识到自己的唐突,随意拨弄披肩凌乱的头梢,故作轻快地问,“你是出来旅行的吗?”
    “我一直都在路上,从来没有停止过。”他的回答让我想起杰克•凯鲁亚克的小说,继而墨脱从我的唇间迸裂出来,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眼前恍然出现了一片苔原丛生的无风森林,时光滑过我的身体,宛似绵亘远方的麦田,与天边深蓝色的寰穹浑然相接,几乎让我错觉听到了瀑布哗然的流落声音。
    他没有注意到我脸上的表情变化,百无聊赖地摆弄手中书页的褶角,继续他平静的诉说,并无悲壮。我常常感到生命的虚无,极端害怕它的无疾而终,只因这仓皇与不安,我远离城市和家乡。几年前从大学毕业,在上海高大雄伟的写字楼里工作,那个时候找工作还不是多么艰难的事情。于是每天被繁琐无尽的任务和标准重重围裹。我站在顶楼的天台上触碰到晃眼却不真实的太阳光线,头一次有了头晕目眩之感。我冥冥间感到,生命都是虚度,仿若涅盘重生的荒原,而我如此匆匆如此忙碌的生活节拍,不过是一步步地缓缓堕入死亡。日子一天挨着一天接踵而至,周而复始,却并非我所求。

    他说话的片刻,我幻觉自己置身于云卷云舒的天际,内心奔腾着一片汹涌翻滚的海。极目远眺,肆情瞻望远处望不到尽头的山峦叠翠绿意葱茏。他接着说,生命的最大意义乃是行走,因心之洁然,所以足以强大到让渡种种缺失,遗忘掉时光切割的伤口。信仰的力量如此强盛,足够阻挡我内心对光阴流逝的恐慌。日光如此喧嚣如此清冷,却无能燃灭我酷烈而又废寝忘食的深爱。
    你读安妮宝贝的文字有多久了?我这样问他。
    不记得,大概从我一出生起便与文字结下了不解之缘,如果某天我成了作家,我要气宇轩昂地告诉记者,我他妈的就是咬着笔杆子长大的。
    他说脏话的样子出奇地可爱,我低下头将流海捋到耳朵后面,嘴角泛出浅浅的笑意,头一直仰到了座位后背上。自从知晓了自己专八成绩以后,得知自己最后一次机会也化成了泡影,我僵硬的皮肤再没有抽颤过。临走前六六说,你别弄得跟上刑场似的行吗。
    他不理会我的笑,他也不会懂得,对有些人来说,笑容竟会变成一种奢侈。“文字之于我,是一种痛快淋漓的抒情和呐喊方式。很多人坚持不懈不眠不休地书写文字,用自己单薄的身体对抗命运五次三番的浩劫与凶险,是源于血液里绵绵不绝的热爱。”
    我苦笑,内心是一片深海,难以推知的酸涩和凄楚,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生活步骤被打乱,突然掉进一个探测不得的窟隆。不看书,亦不写作,抛弃掉自己喜欢的事情,封闭在一个不见天地不见阳光不见夕阳的囚笼里,好似被世界遗弃和彻底淡忘。也许你,从来没有被这种因血腥的现实而肆意生长的绝望稻草包围过。
    他转过头来盯紧我的眼睛,深邃而闪亮,几乎要涌出泪来将我吞灭。他的眼睛里闪动着光芒,很快又仰回胳膊臂弯里,“人生下来就是作为个体存在的,若宇宙间孤独的尘埃和星球,本来就是寂寞的,就像我们现在寂寞地对望。人活于世上的孤独感默然滋生,且永无止歇地蔓延和复生,不存在消亡。就像痛苦,是附着母体的脐带而生的,你能希冀它的脱离吗?人生是一条漫长悠久的苦路,并无绝期,人的整个生命都沉陷于一道万劫不复的深渊之中,久经磨练和锻造。哲人为什么会痛苦,因他们深知这一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快乐感肯定比不上无知的村妇来得真切。所以我欣赏杜拉斯说过的,只有感到痛苦,她才能理解一个故事。如果没有痛苦,那么一切将被遗忘。”
    他单调的声音继续在车厢上空弥散,玻璃窗上因为近日寒流的迫近而凝结成一粒粒白色的小晶体。“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狂恋大提琴》这部电影,倘若杜普蕾失却了过人的音乐禀赋,倘若她不再是那颗耀眼辉煌的明星,她也许会更幸福一点,我一直坚信白痴比天才要快乐。如果让她和希拉蕊的选择轮替,她骨子里具备的那种暴烈的禀性也许终要归于平淡。人往往要历尽万般绝望和凄凉之后,方能回归初始的安然。亦如同现今的我,如果不曾经历波涛汹涌和命运的多舛,我可能如此平静地坐看风起云涌吗?人的内心若是多一点信仰少一点贪求,生活会变得简单美好得多。但是不管是哪一种选择,只是内心甘愿,都是好的。杜普蕾始终不渝地坚持并热爱着她的选择,如果没有大提琴,她会得到一份完满的婚姻,拥有一个像姐夫那样的男人,不会饰演背叛和欺骗的角色,但那之于她,仍是不完整的。”
    大一那年我和六六是在宿舍看完的这部电影,从他的店里借来的碟片。我更喜欢它的另一个译名《她比烟花寂寞》。
    很多年以后,隔着荒远的时空,我大抵会有隐约的印象,在我那次绝望惨然的旅途中,曾有这么一个如午后阳光般安静平定明眸皓齿的男孩擦身走过。
    末了,他又问我,“你读过《圣经》吗?”
    我轻微地摇头,他撇了撇唇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惋惜,“那是所有作品的精华,没有信仰的人是不会懂得爱人的,也不可能懂得宽恕和恩慈。”
    “我只记得《圣经》里说过,爱若捕风。”
    “生命本是荒芜,遁入虚空。所以任何得失都成为没有意义的事情,只有空虚的人才会把生命浪费在那些无谓的事情上。不要过分在意每一寸失去,因这所有的一切都要失去。如果今天你是快乐的,那就不要担心明天是否会刮来忧伤的风暴。在我看来,人的一生里能够肆无忌惮地专注于热衷的事物是最幸福的时光,所以我选择坚守自己的梦想,不管与人群多么格格不入,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我都是愿意的。每天睁开双眼看到折射到皮肤每一根毛细血管上的光线我都会感到知足和欣慰,因这是我自己选择的每一日。人唯独不能亏待的,是自己的内心。”
    我的眼角滑下粘湿的液体,心里顿时有种适逢知已的豁然,人的一生,是一场搏击,只有足够顽强坚韧的人才得以拦截并翻越险摊。
    五
    火车缓缓驶入站台,我很快拖着行李下了车,他笑着跟我道别,一只手挥动着手臂,另一只手却始终不曾离开那本被他死死按住的书。接着,他好似突然想起了什么,问起我的手机号码,说,以后有想不开的事,或者想找人一起出走的话,可以来找我。
    对他,我第一次卸下了充满戒备的盔甲。
    下车以后收到他发来的信息,“人最坚固的砝码,是爱,源源不绝满溢而出的爱。所以我推荐你看《圣经》,那是我姥姥一辈子的财富。人永远不能因为绝望而失却强韧的生机勃勃的耐力。”
    我一直沉溺于阅读与写作,敬佩别人犀利的文笔和卓越的虚构故事的能力,却忽略了爱的本原。
    之后我每次想起他明净无邪的形容,他自由独立的生活状态,他傲然开放的举止,还有他的那件白色领口的衬衫。那个下午和煦的日光照过我的头顶,转而又折向他处,只有那残存的明亮的光晕,许久许久地落在我清晰的眉宇之间。
    人生的邂逅与告别,原本就是一瞬间即可完成的事。
    六
    在南方看海,波涛起伏的壮丽和辉煌,突然扫袭而来的水流没过了牛仔裤的裤角,我岿然不动地伫立着,一时间丧失了与汹涌澎湃的洪流相抗击的勇气。
    傍晚时分在海边吃了烤肉,熏鱼,蘸浓浓的香喷喷的辣椒油,辣得眼眼里有晶色的液体淌出来,一起吃到了肚子里。转而喝了整整八罐啤酒,小吃店的老板娘不时地投过惊诧的不可思议的眼神,我继续凶猛地往本就透凉的胃里浇灌着黄色的液体,肚子胀得快要爬不起来。
    最后只好在附近一家旅馆落了宿,环境优雅安适,我又一次满怀罪恶感地挥霍了父母大把的银子。紧靠着窗台可以嘹望深蓝色的大海,天空月明星稀。
    开了空调的房间干燥而暖和,我只有大口大口地喝水才可以消减身体的疲劳。然后抱头沉睡耳朵里塞满了Keren Ann的歌声,颓废的,沙哑的,有磁性的,听得耳膜发疼。
    半夜里收到六六发来的短信,你丫的现在哪里了?这个小丫头片子估计又在熬夜上网了。我临走的时候她把大摞大摞的书从上铺抱下来说,这里现在划为我的势力范围了,算租界地。
    六六,我看着闪烁的手机背景灯,心里低语,只有漫长的旅途可以让我淡忘血腥凶残的现实。专四的失败,扼杀了我全部的欢言笑语。
    早上薄雾升起的时候玻璃窗上爬满了白色的水珠,我感到精神出奇的矍铄,于是踩着高跟皮鞋去海边散步,双手插在口袋里,晨风灌进衣服领口,冷得直哆嗦。渐渐习惯了北方的暖气,回到南方竟受不了这种冷。
    我记起以前有一次心血来潮地问六六,如果被流放到杂草丛生的荒岛上,最想留在身边的是什么?
    答曰:生活的勇气。
    多么聪颖坚韧的姑娘,想不佩服都难。
    踩着脚底泥泞的细沙的时候我顿然明白,人生最后的通牒是哪怕生处绝境也不放弃生活的勇气,我大学时代最后的活路是和英语进行一场殊死同归的搏斗。我再一次为这恼人的考试哭了,不喜欢学习的下场,就意味着毁灭吗?
    如果当初老师让我们站到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我没有紧张得发出颤音从而召致别人异样的眼神的话,我也许不会自此失去学习英语的兴趣。
    如果当初没有钻进这个可恶的专业的牢笼,也许当下的所有烦恼都不复存在。
    如果当初我不遗余地付出足够的努力的话,也许我的专八成绩不会不及格。
    …
    犹记得高三那年,所有拥有阳光和活力的孩子都将他们一生里最繁华和壮烈的时光献给了那堆厚如沙丘的课本,为一道做错的选择题而呻吟,为一道玄而未决的数学题而心力交瘁地眺望苍天的云朵,为父母的渴望而憎恨自己的无能。
    也许确是无能,但更多的则是无言的叹息和力不从心的无奈,那是源自理想与现实的剧烈冲撞。我痛苦地闭目,人生最璀璨明艳的年华如同一株春日兀自绽放的向日葵,它不该摧毁在这场重大的考试面前。
    我像一只濒死的池鱼,做着最后一丝无力的挣扎,期待被迎救,空气中流泻着血肉横飞的气息。阳光折射到窗户上,留下一连串深深的阴影,击碎的玻璃渣迅速弹进我的眼眶。只那么一晃眼的工夫,感到身体有种被抽空的干涩。
    其后,我远离家乡。原来再深重的不幸都会成为过去的一个光点,无论结局如何,我们总是需要做些什么来了结当前。
    很快地,我习惯了独自一人乘火车,习惯了独自一人在微弱的路灯下行走,习惯了独自一人肆意挥霍自在的时光,习惯了不去触碰课本的一个书边,习惯了来自他人的鄙夷和不屑,习惯了倾听内心深处枯竭的勇敢的痛苦的委屈的声音,也习惯了对老师愤怒的斥责若视无睹。四年里,我习惯了所有不能习惯的事,习惯了颓废地燃尽手中碎裂的光阴,习惯了看香烟在夜色中梵烧,习惯了看悲剧电影看到天明,习惯了围绕街道狂奔感叹生命的巨大浪费。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站在夕阳之下瞻望深蓝色苍穹的一脸木然表情。如果时光回归过去,我的生活当真会滑入另一条迥异截然的轨道吗?
    青春的铁轨没有断层,人生若一条注定要干涸的河流。
    我自始无以释怀的,是四年前的那个嘈杂决然的夏天。在经历过那么多那么丰盛的艰辛与万难之后,我依然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面对亲友不断反复的关心和询问,我悲从中来。至于当初到底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度过了那个一蹶不振的季节我早已记不大得。只是那场失败从此在我身体里植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也许,越是期待某种东西,失去的可能性也越大。也正因为某些东西是注定要失去的,我才毫不吝啬地去感受瞬间的光华。
    七
    唯一延续至今的嗜好是坐在图书馆或者绿色草坪温暖的阳光下阅读,以坦然平和的心境,写作的欲求亦如滔滔无绝断的的泉水。
    只是我却越来越心灰意冷地感到,写作亦只能是一个遥远的梦想,无能用以谋生。
    我记得旅途中的男孩对我说过的,人生最大的失败是连自己都放弃了自己,希望才是拯救我们的救命稻草。如果自觉快乐,那就无需在意别人失望的目光。
    大二那年我写过一篇长篇小说,长得我想不到自己竟能坚持把它写完。而六六,只有六六,才是我永远忠实的读者。她一直劝我寄到出版社去,但我固执地坚持,等某天某个权威杂志社愿意接受我的稿件的时候,我的文字水平才可能上升到可以出版书稿的高度。
    那本被命名为《沉睡的森林》的小说稿纸被我扔到了半空中,化成一堆糟粕。我深深记得当时,我的眼睛是噙满了泪的。
    父亲一直在勉励我,不可急躁,不可自傲,亦不可泄气,文字殛需历练。
    所以我至今尚在坚持写作,聆听灵魂的声音,因那是我最喜爱的事,因午夜时分我从床上跳起第一个奔向的地方是电脑D盘里文稿箱。
    人生有梦,不管多远,都是美的。
    八
    我试着从箱子底下翻出那本线装本的《圣经》,那是六六从书市无意间淘回的宝贝。一直没有看,因为文字的艰涩难懂。我给他发信息的时候他只回复了一句简短的质问,你的心静下来了吗?
    六六说,人生还很长,世上有很多比你凄惨得多的人也都还活着。专八不过又能怎样,当一条深渠被堵塞的时候,水还可以另辟新径流淌出去。人生的选择琳琅满目,现在追悔已经错失的东西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蓝,你总是对自己太刻薄,折磨自己并不会赢得上苍的同情。连福贵都没有放弃希望,你又凭什么心灰意冷呢?
    余华的《活着》,我看了不下七遍。每一遍都泪流满面。从梦里哭着醒来,继续蒙脸而睡。我清楚记得在我闭目眠睡的时候六六贴着我的身体吻过我的脸颊,我头一次感觉到,她对我的爱护如此深长动人。
    我对六六说,我要赶快振作起来,我还要呕心沥血写鸿篇巨著呢,未来的时光那么长,那么长。
    六六一把抱住我,说,加油,好好加油。我看好你哦。
    晚上临睡的时候我养成了诵读《圣经》的习惯,不想再过多地去思虑未来的路要怎么走,因为路总是要一步一个脚印走下去,烙下深深的痕迹。面对困苦,我时而会波动恻隐之心,长此以往,性格变得更加坚忍,无形中亦增获了几分非凡卓越的勇气。
    我感激那个在旅途中偶遇的男孩,他让我懂得,生活的磨难总是需要百倍的坚韧去面对和抗衡。
    终于鼓足勇气拨通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一听见母亲的声音我就已经泣不成声。
    “妈,我专八没有过。”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感到如释重负,这段难熬的时光终于从我身体里剥离了,当她吻过我荒凉的嘴唇时遗留的裂口业已结痂。
    我仰面看到头顶冉冉升起的朝阳,天地如此壮阔,那些悲喜无常不过是一些微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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