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上的是重点学校,整天想的是如何在学习上出类拔萃,于衣着无所用心。甚至因为男生大都聪明,不仅在功课上与他们较劲,就是穿衣也学他们的样。记得那时最爱穿的鞋是那种棕色塑料底、黑条纹灯心绒面的松紧口男鞋。十六、七岁最明媚的年纪就裹在男孩子气的衣服里匆匆过去。
刚进大学,就被各式各样的文学知识迷住了,亦无心打扮,仍袭着中学的风格。直至那人出现才启发了我迟来的爱美之心,开始零敲碎打地买化妆品,买衣服。
由于初习此道,很不上路,并且因为一切开销都必由父母过目,所以到底也没有什么出色的衣服,走在校园里,依然灰灰的,不起眼。
一个初冬的夜晚,怀着无望的悒悒之情回家,几天没见那人的身影,眉头心间的苦闷总无可解。突然想起系里有舞会,去那儿或许能看见他!于是顾不上吃饭,慌慌地洗脸抹粉底霜。妈妈默默地看了我一会,说抹得太厚了,别人会笑话的。我不睬,依然把指尖上的一点匀到脸上。然后穿衣。穿衣无可选择,因那时节适合的衣服只是一件式样极普通的黑色半长呢外套。那原是妈妈的,因她嫌小,便给了我。我穿显大,尤其袖子太长,好朋友说我套在这黑衣里可怜兮兮的,像雾都孤儿奥利弗。裤子是那时流行的黑色毛麻西裤,自己在小摊上买的。因为初次与生意人打交道,这裤子买得很不合适:短了,吊在脚踝上。鞋是一双踩雨踩雪的已不太白的旅游鞋。围巾也是妈妈给的,很长很宽,纯羊毛的,颜色是那种很老气的紫,可配黑衣倒也合适,只是觉得有一种属于老式的红木家具所特有的沉沉郁郁的味道。
从未去过舞场,站在俱乐部楼下,听着上面轰鸣的乐声,先是有点胆怯,犹豫再三还是踏上了窄窄的楼梯。整个舞会以它全部的光、热、力把我震住了。站着、坐着的人们围着一个热闹的所在,快乐的所在。那里的女孩子有明眸皓齿,有鲜衣丽服,更有音乐舞蹈和这帮聪明可爱的男孩子衬着,乍见她们,只觉眼亮心热,好像胸前突然长出一丛洁白璀璨的马蹄莲——这比喻我很早就在一篇外国小说里读到,当时不懂,全然没有那种感受,那一刻却极其强烈地体验了这种感觉。她们真美呀,让人忍不住目光流连。可我什么都没有,偏偏心怀对一个杰出的陌生人的深深的恋慕!一切一切都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不该来:那人是不会来的!!他永远那么高远不可及,别说伸手触摸不到,即使我心的目力,望得尽天涯归鸿,也难以见到他的背影。在茫茫人海里,寻找他,多少次目酸泪流!而这都因为我一无所有。他在涣涣的秋河中央,我无舟楫可以到达那里。
我就那么赛酸地站在人群外的黑影里,愣愣地看着人们黑魃魃的背影,痴痴地想着。醒过神时,不觉已走入寂静的校园之中。可能是因为激动与伤心,在俱乐部时出了身大汗,寒风吹来,遍体冰凉。路依旧,风依旧,门房的灯依旧,仿佛来时与去时一切都一样,其实不一样。不一样。眼泪夺眶而出,旧衣以它沉郁的色调与夜融为一体,夜又以它旧衣般熟稔温和的气息拥着我,就那么蜷缩在篮球场边的一条石凳上。
时至今日,那种绝望的揪心的痛感已减弱许多,但总有一个困惑:如果鸟儿有美丽的羽毛,它是否会获得更多的阳光与春天?我遗憾最美丽的的年华过去了,在那时我却没能好好地装扮自己。
那时,我没能装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