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电话的发明权判给了贝尔

在贝尔之前,就有许多人声称他们发明了电话。在那些取得了优先专利权的人中,有格雷、迪生、多尔拜尔、麦克多那夫、万戴尔威和雷斯。雷斯是唯一接近成功的人。造成巨大差别的微小差别是一个单独的螺钉。雷斯不知道如果他把一个螺钉转动1/4周,把间歇电流转换为等幅电流,那么他就早该成功了。

跟莱特兄弟的事例一样,贝尔所增加的“更多的东西”是比较简单的。他把间歇电流转换成等幅电流。这是能够再生人类语言唯一的电流形式。贝尔能保持电路畅通,而不像雷斯那样间歇地中断电流。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结论:

雷斯决没有想到这一点,他未能用电信的方式转换语言。贝尔做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成功了。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坚持认为雷斯所做的东西是贝尔发明的前奏。支持雷斯就是失败,支持贝尔才是成功。这两者的差别仅仅是失败与成功的差别。如果雷斯坚持下去,他就可能成功,但他停止而失败了。

贝尔从事工作,并把工作一直进行到取得成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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