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杀勿论

读音:

gé shā wù lùn

意思:

格:打;格杀:打死;勿论:不论罪。指把拒捕、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

出处:

《后汉书·刘盆子传》:“皆可格杀。”

示例:

如有白拒捕等事,~。(《负曝闲谈》第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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