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莉香一样爱你
我想有些事情是可以遗忘的,有些事情是可以纪念的,有些事情能够心甘情愿,有些事情一直无能为力。我爱你!这是我的劫难。
——致鸵鸟
一
我基本上是属于满脑子骑士和玫瑰的女孩,我的小脑瓜从幼儿园开始就发育成一个马厩,里面慢慢装进了各种各样的白马王子和黑马王子。综观我的马厩,我发现我的王子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点傻,有点呆,还有点固执,就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永尾完治。日剧《东京爱情故事》给我的震撼是空前绝后的,它让我认识了爱情。我理解中的爱情就是当你发现了所爱就得去追,不必计较谁付出的多,如果面对所爱你实在无能为力了,那就微笑吧,女主角赤名莉香给我们做了最佳的示范。我一直把莉香说过的一段台词铭记在心:“假如我望见了那个人的背影,我会披荆斩棘地追去,脚扭伤了,跳着也要追,天下着最大的雨,扔下伞也要追,假如他不等着我,就让他后悔一辈子。”
二
我是在电台实习时认识鸵鸟的,那时他已经是一名大四毕业生了,的电台的导播。注意他不是因为他的眼睛、鼻子之类的,而是因为他的眼皮。那晚第一次录完节目,鸵鸟向正蹲在地上绑鞋带的我递来一只香蕉,说:“你是曾琴吧?喏,给你!”我抬起头,天哪,那是怎样漂亮的一双眼皮啊!薄薄的,细细的,眨一下就能折出一条小小的沟痕。我傻呆呆地站起身,摆着左手说不用客气不用客气,右手却早已伸出接过了香蕉。
录音的时候,他总是闷头闷脑地摆弄着机器。透过录音室透明的大玻璃,我可以清楚地瞧见他和他独特的眼皮。我的心不在焉导致了我播音过程中的频频出错,这给导播带来了重录的麻烦。我吐着舌头说Sorry Sorry,他一本正经地说没关系没关系。恩,很好,非常符合我心目中完治式的呆头鹅形象,我想。
我们节目组录音是在每周二晚上,因此,我每周能见他一次,而每周六晚我会以“风中的雨滴”身份与他在网上见面聊天。他并不知道“风中的雨滴”就是与他一起在电台工作的我。于是我像莉香知道完治一直忘不了高中女同学里美一样,知道了他内心深藏着一个女孩小玉——我们的录音组长。那是一个清丽脱俗的女孩,怒气冲冲的时候看看她一脸平静恬淡的神情便会一下子心平气和。小玉一直没有接受他,他已经等了她3年。
“昨天晚上我又被拒绝了,她说我们不合适。”他的忧郁和苦闷透过网络深深地击痛了我。
“试着把她从心里放出来吧!人的心就那么大的一个位置,小玉一个人就把你的整颗心都给占满了,不把她放出来,别的女孩子怎么进得去呢?如果你心里的位置实在没有人坐,那就先给我留着吧,我去坐!”我在头脑还没清醒的情况下打出了这长长的一段话传了过去。
那边老半天没有回音,许久才传过来一句话:“你是谁???你怎么知道她叫小玉?”我猛地惊醒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找了个借口灰溜溜地下了线。
我一直在试图说服自己:“挺住挺住,再陷进去就没人救你了。”可是,心里一个更坚定的声音传了出来:“对不起,来不及了,真的来不及了。”
我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爱上了一个人,很深很深地!
三
元旦的那天晚上,电台成员聚餐,大家一起笑着闹着抢着火锅里的东西吃。他却神情漠然地独自坐着喝酒。他的目光紧随着小玉,双眼从焦点很深处散发出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光芒,我想那就是爱吧。我把一看在眼里,心情毫无边际地悲哀着。
将近10点,大家闹腾够了,陆陆续续地离开了电台。小玉和一大伙人离开时,他喝下了最后一杯酒,趴在了桌上。最后,空荡荡的电台里只剩下了我和他。我觉得我应该走了,可是我最终还是没有离开。我坐在他的对面,隔着满桌的狼籍,呆呆地看着他一头蓬松的头发。
当午夜12点钟声敲响时,我站起了身,走近他,将他搀扶到电台里的一张木床上躺下。就在我和他的手臂接触的瞬间,我头脑一片混沌,感觉就要晕过去了。
我为他盖上了棉被,然后挪了张椅子在床边坐下。昏黄的灯光铺满了他整个面庞。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端详他的五官。他身上的气息和着酒的味时断时续地飘向我,我立刻心跳加速,面红耳赤。稍稍犹豫了一下,我便将他的手掌放在我的手心里轻轻地把玩着。我将自己的手掌贴着他的手掌,于是他手的温度透过掌心传遍了我的全身,好暖好暖。这种甜蜜而美妙的感觉,是我生命中最初的体验。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伏在床沿睡着了。清晨醒来时,他已不在了,我的身上多了一件大衣,手边多了一张纸条:“谢谢你!”
星期二晚上,我们又见面了,依然是撰稿,组稿,录音,聊天,开玩笑,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是呀,那只是我一个人在某一个夜晚发生的自己的故事,那只是的我独角戏。改变的只是心情,而不是生活。--字博缘网生活小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