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胺酮“升级”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


    为防止有可能给人体造成危险的药物被滥用,原属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氯胺酮(包括其可能存在的盐及其制剂)被“升级”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月8日发布通知,氯胺酮只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从7月15日开始,氯胺酮制剂也必须按要求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