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原文

愈与李贺书(1),劝贺举进士(2)。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一辞。皇甫湜曰(4):“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5)。”释之者曰:“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6)。”律曰:“不讳嫌名(7)。”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8)。”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9)?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夫讳始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欤(11)?周公作诗不讳(12),孔子不偏讳二名(13),《春秋》不讥不讳嫌名(14),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15)。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16)。周之时有骐期(17),汉之时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19),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20),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21),不闻讳浒、势、秉、机也(22)。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23),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25),稽之以国家之典(26),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28),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于宦者宫妾(29),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译文

我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勉励他考进士。李贺应进士试很人注目,同李贺争名的人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还是以不参加进士考试为好,勉励他去考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纷纷附和,众口一声。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我回答说:“是的。”

《律》文说:“凡双名不专讳一个字。”解释者说:“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徵’。”《律》文又说:“不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者说:“譬如‘禹’之与‘雨’,‘丘’之与‘蓲’之类是。”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晋肃,儿子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试问避讳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订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避母亲双名中的单独一字,《春秋》中对人名相近不避讳的事例,也没有加以讥刺。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时有一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一个人叫杜度,象这样的名字让他们的儿子如何避讳呢?难道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汉代讳武帝名彻,遇到“彻”字就改为“通”字,但没有听说又讳车辙的辙字为别的什么字;讳吕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称“野鸡”,但没有听说又讳治天下的治字为别的什么字。现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达诏旨,也没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这些字,以为这样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论行动,究竟应该依照什么法度呢?总之,无论是考据经典、质正律文还是查核国家典章,李贺的参加进士考试,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参那样,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达到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努力学周公、孔子的行事,却要在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过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么岂非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得多了吗?

注释

(1)李贺(790—816):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因避父讳,不能应试出身,只做过奉礼郎之类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进士:唐代科举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举行的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临时特设的考试。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湜:字持正,元和年间(806—820)进士。曾从韩愈学。

(5)律:此处当指唐代某项法律条文。唐代法典总称《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条,其中未见“二名不偏讳”及下引“不讳嫌名”等条文。“二名不偏讳”最早见于《礼记》的《典礼上》及《檀弓下》,意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时不避讳。偏:一半。一说偏即徧(遍),全部、普遍的意思。根据《礼记》的释文,似乎不能作这样的解释。

(6)“谓若”二句: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时不连用“在”,在说“在”时不连用“徵”。意即只要不连用,就用不着避讳。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讳”的条文,则二句为律文的释文。这条释文袭用《礼记·檀弓下》正文及《礼记·曲礼上》郑玄的注。

(7)嫌名:指与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则有称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谓若禹”二句:亦袭用《礼记·曲礼上》郑玄注。禹、雨,丘、蓲,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为孔子名。

(9)为:是。

(10)法制:礼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帮助武王灭殷(商),又辅佐周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历代统治者尊崇为“圣人”。

(12)诗:《诗经》。《诗经·周颂》中的《噫嘻》与《雝》等篇,相传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发,所以说“周公作诗不讳”。

(13)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不避单独用的“徵”或“在”字。如:《论语·八佾》中孔子曾说“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论语·卫灵公》中又说“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时鲁国的编年史书,相传经孔子删订,为儒家经典之一。讥:讥刺,非难。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钊,其孙继位,谥昭。《春秋》对此未提出异议。

(16)曾参(shēn):春秋时人,字子舆,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不讳昔:《论语·泰伯》记曾子说:“昔者吾友从事于斯矣。”

(17)骐期:春秋时楚国人。

(18)杜度:东汉时人,字伯度,齐国丞相。

(19)“汉讳”句:汉武帝名刘彻,当时为避讳,将彻侯改为通侯,蒯(kuǎi)彻改为蒯通。

(20)吕后:名雉(zhì),当时为避讳,改雉为“野鸡”。

(21)章:章奏,臣下给皇帝的报告。诏:诏书,皇帝颁发的文书命令。

(22)浒(hǔ)势秉机:四字与唐高祖李渊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李隆基名同音。

(23)谕:与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会地位的乡绅、读书人等。

(25)质:对照。

(26)稽:检核。国家之典:指上文所举汉代讳武帝、吕后名,唐朝章奏、诏令不避“浒势秉机”等例。

(27)止:意为到达顶点。

(28)务行:力于实行。

(29)比: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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