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

我喜欢的女孩子叫颖,她喜欢向日葵,喜欢文森特?凡高,时常幻想大朵大朵金灿灿的颜色,充斥视野的饱满而富有张力的金黄。我告诉她,凡高是麦田里的朝圣者,是追日的夸父,是欧洲乃至世界的伟大灵魂,生命绽放成向日葵,金黄而炽烈。“生活在低处,灵魂在高处。”这是她对凡高的评价。那日在石头坞广场观看《不能说的秘密》,之前看过,却骗她说没有,为的只是能和她坐在一起。那是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虽是在露天的广场。但有清风作伴明月相随。也是浪漫至极。逃了一晚上的书法课,我的动机因了这一举动暴露无遗。在人头攒动的石头坞广场,夜里的灯光照耀着因年轻而蠢蠢欲动的心。我和她靠得如此近,近得可以闻到她身上的馨香。我也有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我要为她种植一万棵向日葵。面朝太阳,春暖花开。
我告诉她,我试图写一个故事,故事里有一个叫做颖的女人和一个小孩。

为什么用我的名字呢?她转过头问我。

没有为什么,就是喜欢。

就像我喜欢她黑白搭配的衣物,喜欢她不走重复的路,喜欢和她彻夜地打电话,漫无边际地诉说着心里的隐秘。那夜流着眼泪给她发短信,后来忍不住,眼泪就这样哗啦啦地滴落在枕头上面。拼命想忍住,可是无法控制。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流过眼泪了。眼泪是什么滋味?甜的还是苦的。我不知道。距离上一次,中间隔着太长的时光。无限漫长的、寂寥的、黑暗的时光。

颖,你知道吗?那晚打电话给你,抑制不住便哭出声音来。我也不清楚究竟流了多少眼泪。原谅我这个脆弱的男人。后来你也哭了,哭得很伤心。我听得出你的声音在哽咽。话都说不清楚。断断续续。夜里很安静。除了楼梯口发亮的白炽灯,外面一片黑暗。有时候喜欢变成习惯。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想把这些写进我的故事里,点点滴滴,挤满文字的缝隙。在厌倦了由叙述技巧支撑的写作之后,危机以猝不及防的姿态刺痛我的眼睛。居安思危。我需要的是将灵魂融入到文字里,就像盐融化到水中。不着痕迹。捕风捉影。我想在城堡里做一个不可一世的王子。挥斥方遒。将千军万马,踩于脚下。我的故事刚开了头,却已经艰涩得难以为继。在我的故事里,我依然还是那个孩子气的、长不大的、傻傻的我。容易情绪化。极度敏感脆弱。迷恋风车转动的声音。跌跌撞撞。没有坚强到足以去保护另一个人。难以成长为一个可以面对变迁而安之若素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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