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不要相信讲故事的人,要相信故事

我潜心研究辛格,我告诉颖,我喜欢这个用意弟绪文写作的犹太人。我突发奇想要去学习意敌绪语,那样我就可以读到辛格的原著了。可是这样的小语种寻之如大海捞针。我只好放弃。1991年他去世的时候我才三岁。我绝然想不到十多年后我会和他邂逅,在文字的时空里,我是一名蹒跚学步的孩童。我用稚嫩的眼睛去捕捉灵感。可是捕风跟捉影,都只是浅尝辄止。当我读到傻瓜吉姆佩尔的时候,我的灵魂差点沸腾起来。我的感官和辛格的故事产生奇妙的碰撞,一种类似宇宙大爆炸的冲击震撼了我。小说里,傻瓜吉姆佩尔说,肩膀是上帝造的,负担也是上帝给的。我是极其同意这句话的,那段时间我终于移情别恋,杜拉斯被束之高阁。

辛格是我叙述上的良师,他告诉我,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他才会去写一个故事:

1,必须有情节和悬念,必须引人入胜。

2,必须有激情写好这个故事,而且不写不行。

3,必须确信,只有自己是唯一能够写好这个故事的人。

我以这三个标准去衡量我的小说,发现自己浅薄至极。除了遣词造句之外我一无是处。我的小说没有引人入胜的情节,无非从一个孩童的视角切入去叙述父辈之间的情感纠缠,沉湎于窠臼,自我陶醉。唯一符合的便是后两个条件。我瞬间产生了将其推翻重写的冲动,可我舍不得,舍不得苦心孤诣写下的文字。它们是我的情人,我如此恋爱它们。爱得入骨,爱得不肯放手。辛格擅长在故事里书写性爱,他说只有在性爱里人性才会显露得更加充分。那么是不是我的小说也要加入这样的元素增加噱头呢?可是故事里我只是一个小孩,一个小孩怎么能去讨论这些事情呢?

相关文章